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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教学运行评价单制度

2025-05-26  点击:[]

为保证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高效性,推动学院高质量持续发展,特制定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教学运行评价单制度。

一、教研室教学运行评价内容

各教研室若未按时完成以下学校或学院下达的教学管理工作及其他任务,一次扣2分。

1. 每学期认真组织教研室教师及外聘集体学校及学院学习各类教学规范、办法、细则,学习有记录。

2. 严格落实学院相关教学制度:《实践课实施办法》、《体育教师教学规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

3. 严格按照学校、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选用教材。

4. 按时提交期初、期中、期末的各项教学资料(教学计划、教案、考试试卷、记分册等)。

5. 严格落实每学期的教研活动计划,活动有记录,学院定期抽查落实情况。

6. 每学期开展一次教研室公开课活动,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做好记录。

7. 按照学校要求每学期开展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并有记录。

8. 教研室每学期调课率不超过2%。若超过5%4分。

9. 每位外聘教师均配备一名指导老师,每学期听课2次。

10. 实训室管理工作规范:台账管理、安全管理、器材管理、教学场地安全等。

11.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执行金额未到达预算80%

12. 按时参加船员体系宣贯学习。

13. 顺利通过船员体系内审、外审。

 

 

二、教师教学运行评价内容

(一)教学运行奖励评价内容

1. 学校教学检查通报表扬加2分。

2. 学院教学检查通报表扬加1分。

3. 所指导的外聘教师学校教学检查通报表扬加1分,学院教学检查通报表扬加0.5分。

4. 教研室公开课展示2分。

(二)教学运行批评评价内容

1. 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被学校教务处、质管处、督导教学检查批评每次扣2分。

2. 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被学院教学检查批评每次扣0.5分。

3. 外聘教师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被学校教务处、质管处、督导教学检查批评的,该教师的指导教师每次扣0.5分。

4 外聘教师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被学院教学检查批评的,该教师的指导教师每次扣0.25分。

5. 未按时提交各项教学资料(教学计划、教案、考试试卷、记分册等)扣1分。

6. 未按实践教学计划开展实践教学(体育俱乐部实践课)每次扣2分。

7. 未按时提交期末考试成绩或成绩登录截止后发现错误需修改成绩,每次扣2分。

8. 每学期因私调停课率超过2%1分,超过5%2分。

9. 未严格落实线上教学任务,线上教学数据不理想扣2分。

10. 担任外聘教师指导教师需按照学院的《外聘教师导师制度实施办法》履行职责,完成每学期2次的听课指导任务,缺一次扣1分。

11.船员体系内审,被列为建议项的,相关老师扣1分,被列为不符合项的,相关老师扣2份。

12.船员体系外审,被列为建议项的,相关老师扣2分,被列为不符合项的,相关老师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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