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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

2024-05-11  点击:[]

为增强我校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精神,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为做好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体育工作委员会主任(分管校领导)

成员:教务处处长、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院长、学工部部长、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总务处处长。

2.工作小组

组长:体育教研室主任、副主任

成员:体育教师、被测班级辅导员

二、测试时间

1.周六、周日全天,8:20——12:00, 13:30——17:00进行测试。

2.各学院相对集中在一个时间段内。

三、测试地点

学校南区运动场。

四、测试要求

 ()测试前

1.工作小组编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时间安排表,准备测试器材;对所有参加测试的教师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做好测试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的宣传工作。

2.被测班级体育课任课教师在测试前一周内负责组织本班学生阅读填写《测试知情同意书》,依托查体,排查学生身体的健康状况。督促学生服从指挥,按时参加测试。

3.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测试工作小组核准可暂缓或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4.参加测试的学生平时应加强测试项目的训练,充分做好身体、心理的准备活动。

5.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由各学院统一请假,另行补测。

(二)测试中

1.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 米跑(男)、 800 米跑(女)。

2.测试时学生应穿着轻便运动服装、运动鞋。

3.以行政班为单位集中进行测试。体育教师先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测试前的热身运动,然后按规范测试方法开展项目测试。

4.校医院全程监护测试工作,特别是50米跑、800米、1000米的测试。

(三)测试后

1.测试工作人员填写测试成绩单,上交测试工作组长审核。

2.对测试不合格的学生进行成绩反馈,针对性地开展训练,补测一次。

3.测试工作组负责体质测试数据统计、整理、上报。测试数据经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五、测试成绩管理及使用

(一)学生体质测试参测率与结果将在教务处备案,并发布给各二级学院。

(二)学生毕业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 50 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三)对体质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按学校考试违纪作弊相关规定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测试员管理

1、大学生健康体质测试工作的测试员由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全体体育教师担任,无特殊情况者不得缺席测试工作。

2、测试员必须服从学校测试工作安排,严格按照测试安排表按时参加测试工作。

3、测试员应熟悉各项目正确的测试方法、要求及标准。

4、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试工作,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非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出测试工作,不得私自请人替代测试工作。

5、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测试场地,不得由测试学生自行测试。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测试,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测试情况,确保数据准确。

7、在每完成一个单元测试后,将签字确认的登记表上交值班人员。

8、每单元测试工作结束后,测试员需负责整理测试设备及清理场地卫生。

(二)核计工作量

1、针对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的开展,测试数据的整理及网络上报工作,学校根据《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相应工作量。

2、测试员在正式测试开始后迟到10分钟以内,扣除1课时;迟到1030分钟,扣除2课时;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扣除4课时。

3、未完成每单元安排的测试工作,提前早退的测试人员(以负责项目后面签字为准),扣除该单元课时。

4、测试员未严格按各项目测试要求进行测试,导致测试数据不准确(如学生不脱鞋造成数据相差过大等),扣除该单元50%课时;

5、按本办法执行所扣除的测试工作量或课时,纳入测试总工作量,根据测试员工作情况进行重新分配。

(三)医疗保障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在测试过程中发生如运动损伤、心脏疾病等急性突发事件,测试期间测试工作组做好预防工作,学校配备专业的医疗人员及配套急救措施。

(四)后勤保障

由测试工作组保障测试过程中所有测试仪器、器材的正常运行。

七、其他

1、禁止学生和教师在测试场所乱扔杂物,吸烟,不准随地吐痰,注意保持测试场地整洁、卫生。

2、爱护公共则物,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要求规范使用测试仪器,人为损坏仪器或其他物品应按价赔偿。

3、学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测试,不准弄虚作假,违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测试的学生应向测试中心提出申请。

4、学生在测试时应着运动服、穿运动鞋。

5、学生应如实填写《体质健康测试卡》,每学年测试一次,如测试未通过者将另行安排时间补测。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

2024510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知情同意书

本人身体健康,适合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自愿参加本次测试。本人清楚地了解到:由于体质测试具有一定的运动负荷强度,身体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测试前应注意休息,严禁在熬夜、感冒、发烧、空腹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参加有相当强度的体育锻炼和测试;测试前需要做好必要的准备活动,如因身体原因无法完成测试,可依程序申请免测。

本人声明:我将对此次体质测试过程中发生的因本人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负责。本人已知违反体质测试管理纪律(如代人参测等)将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本人自愿在本页表格内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名以示本人同意上述声明。

序号

班级

学号

签名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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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学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院

 

班级

 

联系电话

 

免测原因

 

 

 

 

 

学生签字年月日

免测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仰卧起坐□50米跑□1000   \800米跑

校医院审批意见

 

体育教师签字

 

辅导员签字

 

所在学院意见

 

 

 

签章(字)

 

      

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意见

 

 

 

签章(字)

 

  月      

注:

1.申请免测须符合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免测的有关规定,并随表附上市级医院以上证明;

2.本表只作为该生当年次免测有效,且须于该生测试前提交到体育测试办公室,逾期无效;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所在院系放入学生档案,一份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心存档。












特别说明:

学生办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按下列程序与要求办理:

1.学生本人需从公共课部网站下载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2.学生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并按照申请表上的部门顺序依次签署意见。

3.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在明志楼六楼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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