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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大学体育》实践课实施及管理办法

2024-05-11  点击:[]

为深入开展校园课外体育运动,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运动习惯,切实提高我校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结合学校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实践课组成部分

1、健康跑活动

学生通过手机“keep”运动APP记录每周跑步活动,每周完成2公里跑步。本学期2023级学生进行此项活动。

考核评价:2公里12分钟以内为优秀,12-14分钟为良好,14-17分钟为合格。

2、体育社团活动和校内体育竞赛

学生可选择参加每学期周五下午开展的八大体育社团活动及校内体育比赛。校内体育比赛包括水韵杯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联赛。

考核评价:所有获得竞赛前3名的学生评定为优秀,其他参赛学生及志愿者评定为良好。

二、实践课实施对象及方式

大学体育实践课实施对象为大学一年级学生。

体育实践课由“健康跑”、“体育竞赛”和“体育社团活动”三种形式组合而成。参与健康跑学生使用“keep”运动APP作为打卡、考勤工具。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和活动区域进行课外运动锻炼打卡,锻炼信息截图后给任课教师并进行统计。参与体育竞赛的学生凭校团委提供的参加体育竞赛活动的学生名单、日期及场次进行实践活动认定。参与体育社团活动的学生由社团指导教师做好社团活动点名和签到记录。
三、体育实践课锻炼时间与区域
1
、锻炼时间:
1)每学期第7周至19周。
2)健康跑锻炼时间为每天6:0021:30,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理的时间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

(3)校内体育竞赛根据校团委的体育竞赛安排时间表进行。

(4)体育社团活动指导时间为每周五下午5-6节。
2
、健康跑区域:学校田径场或交院大道。
3
、体育竞赛区域:
1)室外篮球场;
2)室外篮排球场;
3)室外网球场;
4)乒乓球场(北苑食堂3楼);
6)足球场;
7)羽毛球场(北苑食堂3楼);
8)田径场(南院运动场)。
4
、社团指导区域:以体育社团指导教师提供的课表地点为准。

四、考核标准

1、体育实践课是《大学体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占体育课总成绩20分。体育实践课总次数不得低于25次(可单独完成一项或者多项累计)。每缺一次实践活动总成绩扣0.8分。
2
、体育实践课成绩每天仅认定1次。同一天的“健康跑”与“体育竞赛”、“体育社团”不可累计计算。
3
、选择“健康跑”进行锻炼的学生,每次跑步(或慢跑、快走)不得低于2000米。
4
、选择“体育竞赛”进行锻炼的学生及志愿者学生,由校团委提供班级、姓名、日期及场次。

5、选择“体育社团”进行锻炼的学生,由社团指导教师做好每次社团活动点名签到记录。
6
、身体有残疾或疾病的不适合体育锻炼的学生凭校医院证明可免修体育实践课。

五、违规说明
1
、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将加强巡查监督,对违规学生将建立违规信息记录。课外体育锻炼过程中发现使用任何代步工具、冒名顶替、网络购买代码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2
、首次违规者予以通报批评,再次违规者本学期的体育课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同时通报学院按学校规定处理。
六、安全注意事项
1
、参与体育实践课的学生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课程安排以及天气等情况,合理、有序、科学安排课外体育锻炼的计划和时间。患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以及近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严禁进行剧烈运动。

2、学生在锻炼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穿合适的运动服、运动鞋,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的营养等。务必做好锻炼前的热身运动和锻炼后的放松运动。
3
、学生在锻炼过程中若出现气促、呼吸困难、胸闷、心跳异常、冒冷汗、心区疼痛(胸或背痛)等身体不适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运动并及时报告就近教师,并尽快到校医务室就诊。
4
、学生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锻炼,遵守校内有关交通安全规定,注意校园内来往车辆和人流情况,确保自身运动安全。

                                       

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

20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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