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实践锻炼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武交院人[2019]35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教师与企业生产服务一线紧密联系,推进与企业技术攻关及合作研发,不断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学校坚持每年开展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教师实践锻炼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及管理。现将2021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制订计划。各学院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学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计划,研究拟定安排赴企业锻炼人员,并于7月1日下班前将《二级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计划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图书馆819室,CFD_WHTCC@163.com)审核备案。
2、部署安排。各学院应结合“两基地一流动站”建设规划,优先选择合作基础良好的企业安排教师实践锻炼;要落实好每位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的承接企业,并取得企业的同意。教师实践锻炼教师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和时间,实践内容应与教师所在专业对口和衔接。
3、实践锻炼。学院及个人按照《教师实践锻炼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实施实践锻炼,实践锻炼过程中教师个人应向学院及时汇报情况。原则上教师实践锻炼每年不少于1次,一般安排在寒假、暑假期间进行,每年累计时间不少于1个月(含节假日),其中挂职锻炼每次累计时间不少于6个月(含节假日)。
4、检查抽查。各学院与合作企业共同负责对实践锻炼教师进行过程管理,各学院安排专人定期对实践锻炼教师进行检查,同时填写《二级学院教师实践锻炼检查记录表》做好记录。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实践锻炼的教师进行抽查。
5、考核评价。实践锻炼结束时,个人对照要求认真进行总结汇报,提交《教师实践锻炼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学院公示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6、建档管理。实践锻炼教师个人须提交填写完整的《教师实践锻炼登记表》及有关材料,经审核后交所在学院归档,各学院须将教师实践锻炼情况及材料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7、将工作开展与疫情防控相结合,确保实践锻炼活动安全性。以保证教师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开展实践锻炼活动,低风险地区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实践锻炼开展前和过程中,各学院或个人须充分研判形势,做好安全预案,根据形势动态调整;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
8、各学院于9月24日前将组织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的工作小结、《教师实践锻炼登记表》、《二级学院教师实践锻炼成果汇总表》、《二级学院教师实践锻炼检查记录表》等有关材料汇总后提交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图书馆819室)认定。认定完成后各学院将签字盖章的材料(PDF版)在学院内公示。
通过备案的教师实践锻炼材料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各项工作的依据,请各学院及教师积极认真对待此次实践锻炼。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