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教学安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彰显学院办学特色,根据学校《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室内课堂及实训教学
1.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实训场所)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研室和部门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课。
3.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4.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所在班级辅导员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在实训课的教学中,教师要按照实训教学流程开展教学活动,遵循实训室“6S”管理细则组织好学生实训,保证实训课的安全。
(1)实训车间要建立安全员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实训车间管理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车间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及时向领导报告,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引以为戒;
(2)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训课的教学工作。课前,教师要对学生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训操作,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训要点、安全注意事项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对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二、室外课堂教学(体育课)
1.上课铃一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课前要对学生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热身运动(准备活动)。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课前老师要密切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有针对性的安排运动量,特别是疫情期间老师要以恢复学生体力为主,适宜安排教学内容和授课方式。
3.严格执行体育课的课堂规范,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上课。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辅导员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但无人管理的情况。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①迅速通知校医、辅导员和相关领导。②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应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③辅导员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④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6.体育教研室要每学期不定时地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开展体育设备、器材维修或更新工作。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院领导进行维修和保养。
7.对上课不及时到岗、提前下课、脱岗、随意代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三、责任追究
学院成立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教师安全责任进行认定,确因教师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伤害发生的, 如体罚、变相体罚、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上“放山羊” 课,中途离岗等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任课教师的责任,并依照《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附则
1.外聘教师参照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