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6号

    邮编:43006

    联系电话:88756111

    制度建设

    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体育课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来源: 日期:2024-05-13 阅读:

     

    为加强我校体育教学的管理,保障体育课的正常教学秩序,树立良好教风,促进体育教学工作的规范化,不断提高我校体育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的精神,特制订学院体育课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作为体育课各环节运作的基本依据。

    一、  正常教学工作规范

    (一)课前

    1.教师应熟悉我校体育课《课程标准》及《教学大纲》。教师应在课前认真备课,编写教案,明确课堂教学目和任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各教学环节。

    2.教师应在第一次课前填写《授课计划》,按照授课计划的教学进度进行授课。秋季学期可由教研室统一填写《授课计划》,教师可根据自身特长及教学实际情况在《授课计划》基础上进行微调。春季学期为选项课,相同选项的教师可进行集体备课,填写《授课计划》。教师应充分掌握授课内容、了解学生情况、场地情况。教师不得无教案、无授课计划、无学生名单上课。

    3.教师应在课前组织班级体育委员填写好体育器材出借单,由体育委员借出。体育器材如有丢失,教师必须亲自到器材保管员处登记,丢失的器材由班级赔偿。

    4.教师应提前至少五分钟到达课表指定的上课地点,做好体育器材和教学场地的准备和检查工作,不得私自更换教学场地。

    5.教师上课应着运动装,穿运动鞋,仪表整洁,不得酒后上课。

    (二)课中

    1.第一次课教师应对学生上课着装及考勤提出明确要求。对着装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可令其更换,必须穿着运动装或适宜运动的服装和鞋子。

    2.开始上课后,教师应带领和指导学生完成热身准备活动。准备活动时间一般不短于10-15分钟。

    3.课中教师要根据授课内容进行必要的示范,示范动作要规范、准确。

    4.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教师要从场地器材、准备活动、教学方法和组织管理等几个方面来考虑安全问题。课中注意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提出警告,防微杜渐。如发生骨折等严重伤害事故,立即通知校医或拨打120。事后教师要写事故情况说明,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总结经验教训,分清责任,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5.上课期间禁止吸烟,禁止接打电话、玩手机、戴无线耳机听歌等,不得扎堆聊天。

    6.教师应按时上下课,上课期间不得无故离开教学场地。下课前应组织学生集合、整队、点名、总结离开教学场地后方算正式下课。课间休息时间正常休息,教师不得以课间未休息为由提前下课。

    7. 教师应严格按照课表时间、地点执行教学,不得私自停课、调课、请人代课。教师因故请假不能上课时,须提前办理调停课手续。

    (三)课后

    1.在教案的教学反思中应记载有关授课过程的心得体会、课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偶发事件、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反应等情况。

    2.对课中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应妥善处理,主动汇报。

    3.针对课上采用的教学方法,手段及教学效果,应及时同其他教师交流,取长补短。教学中发现的难题及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应向教研室主任汇报,以便在集体备课时集思广益。

    4.考试结束后,教师应及时登录学生成绩,做到认真、精细、准确,人名不清,学号、班号不清要主动查询,避免错登、漏登学生成绩。

    二、特殊情况下教学规范

    教师必须按照授课计划及教案内容进行授课,不得随意更改教学内容、推迟或提前教学进度。如遇下雨、下雪等特殊天气情况,课表显示的上课时间段内教师必须到校,以便根据天气情况变化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上课期间不得离校。

    1.如遇课前下雨,教师必须尽快在超星平台办理调停课手续并告知学院办公室,并及时通知学生改为线上课,教师需在校内对学生线上学习进行指导,线上教学中至少要安排两次教学任务(如身体素质练习、作业等)。

    2.如遇课中下雨,教师可将学生安排至教学楼走廊或体育场看台等地,在保证安全的情况继续开展适当的教学活动;也可安排线上教学,教师需在校内进行在线指导,上课期间不得离校。线上教学中至少要安排两次教学任务(如身体素质练习、作业等)。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教学要求执行。

     

     

    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