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6号

    邮编:43006

    联系电话:88756111

    制度建设

    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大学美育》实践课实施及管理办法

    来源: 日期:2024-05-11 阅读:

    一、实施背景

       《大学美育》实践课是美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共12课时。美育实践课旨在通过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审美素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在实践中感受美、创造美、鉴赏美。为保证实践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目的

    通过美育实践课的学习,使学生能够:

    1.掌握基本的艺术鉴赏知识和技能;

    2.提升审美鉴赏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3.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

    4.深化对美的理解,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

    三、实践课教学安排

    1.引导学生进行艺术作品赏析,使其亲身体验美

    2.指导学生进行艺术创作,如合唱、舞蹈、摄影、戏剧朗诵表演、绘画、雕塑、设计等,进行创造美的活动。

    3.举办学生艺术作品展或表演活动,展示实践成果。

    4.视情况开展实地考察、组织学生参观美术馆、博物馆等艺术机构、观演艺术演出或活动。

    5.配合美育育坊活动。

    四、实践课的组织与实施

    1.教师负责制定实践课的授课计划、内容和要求,并在课程开始前向学生说明实践课的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

    2.学生需按照教师的要求,准时参加实践课,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3.教师对学生学习进行评价,并根据实践活动表现给予相应评分。

    4.实践课结束后,教师整理学生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并向学生反馈实践课收获和建议。

    四、实践课内容

    以下实践课内容学生可以根据情况选择项目参加:

    1.音乐实践:学生可以通过乐器演奏、声乐表演等形式,体验音乐的美妙,培养音乐表现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2.舞蹈表演实践:通过学习舞蹈动作、编排舞蹈小品,学生可以感受舞蹈的韵律美,提高身体协调性和艺术表现力。

    3.戏剧(话剧、戏曲、朗诵、电影)实践:学生可以参与戏剧排练和表演,体验戏剧表演的魅力,培养表演技巧和情感表达能力。

    4.摄影实践:学生可以通过摄影实践,学习构图、光线等摄影技巧,捕捉生活中的美,提升审美观察能力。

    5.建筑、环境艺术实践:学生可以参与校园环境美化、公共艺术装置设计等实践活动,将艺术融入生活空间,提升环境审美。

     6.文化艺术交流:组织学生参观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遗址等,参与艺术展览、文化交流活动,拓宽艺术视野。

    7.社会服务实践: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美育相关的社会调查、公益服务等活动,让学生在服务社会中体验美、创造美。

    8.美育主题讲座:邀请艺术家、美育专家进行讲座,分享美育经验和创作心得,激发学生的美育兴趣。

    9.美术创作实践:学生可以尝试绘画、雕塑、版画等艺术形式,通过实际操作来掌握艺术技巧,表达自己的审美观念。

    10.手工制作活动:包括陶艺、剪纸、手工布艺等,学生可以通过动手制作,体验手工艺术的乐趣,培养动手能力和创造力。

    五、纪律与考核

    1.学生需按时参加实践课,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师请假。

    2.学生需积极参与线上和线下实践活动,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3.实践课成绩将计入《大学美育》课程总评,占总成绩的40%,不合格者需参加补考。

    六、保障与支持

    1.学校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支持,确保实践课的顺利进行。

    2.教师和学生可通过线上交流平台,分享经验、提问解答。

    3.学校定期组织美育实践活动,丰富学生审美体验,提高学生美育素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