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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来源: 日期:2024-05-14 阅读:

                (2024年修订)

    为规范本学院教材选用程序,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武交院教〔2021〕40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教材,是指教师给与学生上课时所使用的教科书(含配套的数字资源)和规定的、经批准使用的配套教师教学用书及学生学习指导用书等。

    二、选用原则。选用教材须符合相应课程的课程标准。选用的教材必须坚持适用原则,原则上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优秀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及近三年出版的教材。如果暂时没有适合教材,鼓励教师和课程教学团队开发自编校本教材,教材编写要符合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争取自编校本教材公开出版。

    三、选用程序。

    1.需新增教材的教研室在每年5月、11月上旬前根据教材选用要求,提供至少三个出版社符合条件的备选教材供选。

    2.召开教研室全体教师大会(全体老师的三分之二及以上人员到会,会议方有效),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用教材。参会教师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后报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审核。

    3.经三分之二以上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委员同意,备选教材方可作为拟选用教材报学校审批。

    4.在教务系统征订教材前教研室主任需向学院提交《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教材选用表》,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在教务系统选用。

    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