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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教研室活动制度

2021-10-29  点击:[]

教研室活动是提高教师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同时是加强教研室凝聚力的重要保障。

1、教研室每学期根据本学期的工作的重点,制订教研活动计划,教研室活动要有主题、内容、重点,要有专人做记录。教研室主任各项手册须做到资料完整。(年终认真做好教研室工作总结)。

2、教研室活动包括:

1)学习掌握教育相关法规政策,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科学理论知识,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2)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及“课程思政”建设和宣教活动。

3)积极开展三教改革的经验交流,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提质培优各项工作中经验教训,通过研讨提出解决方案。

4)积极开展“三进一融”工作的组织,研究和实施工作,积极研究探讨开展第一第二课堂协同教育。

5)教研室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6)及时传达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学院的相关工作要求

3、加强重视本教研室教师队伍建设,开展“传帮带”活动,注意团队和梯队培养,促进教研室科学发展。

4、教研室要注重多种形式的学习进修活动,做到定期“走出去,请进来”,不断拓宽教师视野,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5、教研室活动期间,教师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不得做与活动无关的事情。

6、学院定期对教研室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教研室活动交流,并将教研室活动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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