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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教职工荣誉评比量化办法(2026年修订)

    来源: 日期:2026-06-05 阅读:



    一、三育人先进个人

    1. 基本条件:

    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为人师表,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教学岗位做出突出贡献;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严于律己,言传身教,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学生,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积极投身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效果好,受学生普遍好评,深受学生的敬重和爱戴。

    1. 评选考量项目:最高50分

      1)近两学期教学测评在本教研室排名前50%。(10分)

      2)近一年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能力大赛。(10分)

      3)近一年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10分)

      4)近一年发表论文、或主持或参与课题。(10分)

      5)近一年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0分)

      6)近一年积极参加育人工作。(10分)

    2. 投票权重:50分

      1)教研室投票50%

      2)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投票20%

      3)学院领导投票30%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基本条件:

    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下沉社区工作,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优秀业绩、作出重要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 评选考量项目:50分

    1)前一年度学习强国分数不少于2000分。(10分)

    2)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党总支和党支部组织的党员活动和工会活动(10分)

    3)前一年度积极承担学院的一般分任务(学院行政人员及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最多在支部全体党员中并列第一)。(10分)

    4)按时完成学院、党支部、教研室交办的工作任务。(10分)

    5)本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为优秀。(10分)

    3. 投票权重: 50分

      1)所在党支部投票50%

      2)所在党支部书记投票20%

      3)学院领导投票30%

     

    三、年度考核优秀

    1. 基本条件:

    以《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岗位聘用实施细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管理岗位聘用实施细则》中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完成学校教学额定工作量(取得了标志性成果或组建了教师团队且团队整体考核指标完成,教学工作量额定要求可报学院研究决定),近一年教学测评无学院后10%。

    1. 评选考量项目:最高50分

      1)完成教学额定工作量。(10分)

      2)超额完成教学质量工程重点分任务。(10分)

      3)超额完成科研重点分任务。(10分)

      4)获得教学或科研标志性成果。(10分)

      5)育人工作成绩突出。(10分)

      6)积极承担学院的公益性培训任务。(10分)

    3. 投票权重:50分

       1)教研室投票50%

       2)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投票20%

       3)学院领导投票30%

     

     

     

     

     2026年5月9日